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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银保监分局:加强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

来源:农金在线    编辑:赵东明    发布时间:2022-12-11 15:06:14
摘要:许昌银保监分局“五个推进”加强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

       农金在线河南讯 为深入贯彻《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提高许昌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维护全市金融稳定,许昌银保监分局结合当前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针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认识“片面”、管理模式“被动”、应对机制“滞后”等问题,印发《许昌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监管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加强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
       推进提高声誉风险重视程度
       许昌银保监分局要求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充分认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意义,在全面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以适应《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效能,有效支撑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
       许昌银保监分局要求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认真落实《办法》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四项原则,从顶层设计、工作机制方面,全面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顶层设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以“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为核心,明确监事会监督、高管层推进和落实等相应职责,既要讲大局,又要防止授权不清、职责不明,不断建立健全以声誉风险管理办法为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声誉风险问责制度等相配套的专门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声誉风险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独立地位和管理要求。工作机制方面,要以持续强化“三道防线”职责为核心,压实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第二道防线的统筹管理责任,明确第三道防线的审计监督责任。在“三道防线”职责中,要明确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问责措施,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让声誉风险管理真正“长上牙齿”。
       推进提升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许昌银保监分局要求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实施主动的声誉管理战略,遵循声誉建设基本规律,着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从主要进行声誉风险事件处置向事件处置与源头治理并重转变,从防控风险为主向全流程管理转变,持续提升重大声誉事件应对能力。要坚持前瞻、主动、及时“三原则”,前移声誉风险管理关口,强化实时监测和定期隐患排查,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加强声誉风险源头治理,实现声誉风险管控对经营管理的全流程覆盖,明确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与处理反馈机制,严防声誉风险积聚,对严重危害声誉的行为要坚决实施风险回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实行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声誉修复、品牌提升“四措并举”,统筹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相关工作,及时有效修复声誉,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推进增强声誉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许昌银保监分局要求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以智能风控为目标,积极强化与第三方公司的深入合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集舆情监测、研判、报告等于一体的声誉风险管理系统,实现声誉风险精准画像、精准预防、精准控制;加快风险计量工具使用,提高声誉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构建融媒体、多渠道、全系统、分层次的对外传播体系,把握新媒体时代的舆论主动权;要建立统一口径库,充分考虑未知声誉风险情况,明确新闻发言人,确保及时有效应对未知风险。同时,强化多维联动,与地方网信办、宣传主管部门、公安网监、金融局、人行等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积极落实处置协作机制,全面实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针对性、专业性和一致性,促使不良舆情处置工作常态化。
       推进构建声誉风险风险管理文化
       许昌银保监分局要求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提升全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的声誉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建立经营指标与声誉维护统筹推进的企业文化,改变“重指标、轻声誉,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认识;健全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声誉资本积累的结果进行考评,奖优罚劣,推动全员参与声誉风险管理和声誉维护;加强声誉风险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以管理人员、一线人员、新任职人员为重点,从风险意识、风险技术、媒体公关、网络传播、企业文化等多个维度提升其声誉风险管理素养和能力,着力营造人人参与、主动作为、奖惩分明的良好声誉风险管理文化。(裴含笑)

责任编辑:赵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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